和光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5-113-04000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4/16
 - 違規日期
 - 2023/11/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於107年至112年進口之大迎釀(共159筆報關單)屬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公告「物品及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之業者範圍」之玻璃容器商品,貴公司為玻璃容器商品輸入責任業者,應依同法第16條辦理責任業者登記,惟經本局於112年12月12日函請貴公司辦理責任業者登記,再於113年1月24日查核,仍未辦理責任業者登記。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請貴公司應依規定,向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辦理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登記。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4項及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三厝里河南路四段四八八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河南路4段488之2號10樓
 - 統一編號
 - 2895551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