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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090009
- 處分日期
- 2022/09/26
- 違規日期
- 2022/07/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之作業廠房新建工程(空污費管制編號:H111H22017-1)稽查,查獲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造成空氣污染,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採計違規點數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過嶺路二段五三○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過嶺里過嶺路二段530-6號(上嶺段870-5等4筆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