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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文號
23-109-01000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0/01/07
違規日期
2019/11/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08年11月18日下午3時,至貴局辦理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溫厝廍溪橋改建工程)(管制編號:D107RA7001-1)」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該工地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扣10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扣4點。(三)、營建工地內裸露地表,採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扣4點。二、上述缺失計點總數計18點。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柳營區(柳營站至林鳳營站間)-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溫厝廍溪橋改建工程)
統一編號
0752472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