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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2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2/20
- 違規日期
- 2024/12/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得執行廢棄物清除業務,該公司於113年12月19日及20日清運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5地號等5筆土地棄置場址之廢塑膠(R-0201),查該公司當日執行清除業務之清運機具車號為KLJ-9027@W2-08,惟查清運機具車號W2-08非清除許可核准範圍內之車輛,亦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勝利里榮興一之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5地號等5筆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