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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5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5/17
- 違規日期
- 2018/03/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3月15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中正路447號巷口(仁營段73、74地號農業區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堆置廢鐵,據貴公司楊○○107年4月20日至局表示,部份來源為工廠,然查貴公司清除許可證(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2223500號)未申請貯存場或轉運站,上開堆置廢鐵行為,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社區保安里大社路一三七之八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中正路447號巷口(仁營段73、74地號農業區土地)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