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竹縣
  3. 華福養豬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華福養豬場

文號
30-114-010006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5/01/06
違規日期
2024/11/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662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依民眾陳情於113年11月13日至貴場稽查,現場發現盛接固液分離機分離後固形物的槽體及污水處理設施旁之山壁存在縫隙,廢污水從這兩處滲漏,最終流入石井溪內造成水體污染,以上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662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寶山鄉大壢段下大壢小段二七三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寶山鄉大壢段下大壢小段二七三之三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18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