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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10027
- 處分日期
- 2020/01/10
- 違規日期
- 2019/12/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會同坔埔里長於旨揭時段至本市鳥松區同富街巡查發現有海鮮魚腥異味,嗣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從事海鮮加工生產作業,並於作業區正進行鯖魚加工產生海鮮異味,現場海鮮異味收集經廠房頂樓水洗式空污防制設備未有效處理後排放,造成海鮮異味經由廠房頂樓排風口逸散至周界外(下風處),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坔埔里大同路四巷一弄六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大同路4巷1弄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