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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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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10084
- 處分日期
- 2018/01/31
- 違規日期
- 2014/09/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機關所屬「新北市中和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第六標(分支管及用戶接管)」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管線工程(空氣污染管制編號:F103F46009-1),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之營建工地,惟查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予施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行為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西側:自強路、南側:立仁街、自立路及秀朗路3段、北側及東側:中和區界)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