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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利企業社

文號
41-109-080004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08/06
違規日期
2019/12/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12月3日派員前往平鎮區陸光路14巷185弄146衖53號旁100公尺處稽查,經查臺端於該址設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現場查獲該廠將麵糰切割成麵線並進行川燙包裝,後將製程產生之些許麵條及白色污水排放至周界溝渠致污染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五福里五穀街四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陸光路14巷185弄146衖53號旁100公尺
統一編號
1054890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