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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10
 
            
            
            
                
- 處分日期
 
                - 2021/09/27
 
            
            
                
- 違規日期
 
                - 2021/08/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於旨揭時間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後,立即派員於110年08月10日03時17分抵達事故地點(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區鳳仁路402號),稽查當時本局人員於上開事故地點周界巡查,發現有大量煙霧瀰漫(黑煙)及明顯燒焦異味,經現場會同消防局指揮官及貴公司人員進場查察,係貴公司於仁武區鳳仁路402號第二工廠2樓電氣室及成品堆置區因不明原因自燃致產生大量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於周界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