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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中祿小吃店

文號
41-114-01167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22
違規日期
2024/11/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2,4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上址便當店(米寶),雖設有油水分離槽措施,未妥善清理,致油漬汙染排入水溝,污染環境衛生。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中路一四六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中路146號
統一編號
3691773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