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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20009
- 處分日期
- 2025/02/12
- 違規日期
- 2025/01/01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於114年1月1日22時50分派員至本市三民區中華二路與德北街口工地(德北段19-1、21、22及23-1等地號)稽查,發現工地內有2台水泥預拌車運轉,進行灌漿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於114年1月1日22時50分派員至本市三民區中華二路與德北街口工地(德北段19-1、21、22及23-1等地號)稽查,發現工地內有2台水泥預拌車運轉,進行灌漿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明賢街四二之ㄧ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中華二路與德北街口工地(德北段19-1、21、22及23-1等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4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