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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全企業行

文號
40-114-050044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5/05/26
違規日期
2024/10/2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19時41分派員至本市北X區下台6X線交流道接台1X彎道前道路進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作業,查獲1人自稱李X承(經確認為假資料)駕駛武全企業行名下之大貨車(車頭號碼:6X9-VX,車尾號碼:KXR-5X78),車上載運自嘉X縣布X鎮1處民宅車棚拆除所產之廢鐵,惟現場未能提供清運機具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二、臺端係武X企業行之負責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附表4項次1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附件一計算環境講習時數,裁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附表4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南市鹽水區歡雅里歡雅八二之二九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北門區下台61線交流道接台17彎道前(23.299881 120.146033)23.299881 120.146033
統一編號
2643962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