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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9/05
- 違規日期
- 2023/07/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業,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12年7月14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督察時發現貴公司製程區對面倉庫區存放現場製程產出之廢油墨,惟該廢油墨未登載於廢清書內容,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三九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下湳里中山路五三九之二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