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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4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4/24
- 違規日期
- 2023/12/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人員於112年12月30日13時53分至陳情地點巡查排放廢水及環境髒亂案件。2.巡查當時至旨揭地點,現場水流清澈未有廢水排放情事,惟該橋下有些許垃圾包及些許異味,本局擬加強巡查是否有工廠偷排放廢水,另垃圾包將請權責單位清除。3.本局再於113年1月2日、113年1月5日前往稽查,經於陳情人反映地點(草屯中油新豐加油站旁溝渠)查察,均未發現該灌溉溝水體外觀有異樣,惟循該水圳上游支水道(排水溝)查察,發現一可疑污染源,爰前往稽查。現場發現草屯鎮中正路1480號後旁水溝呈現乳白色且有醱酵及腐敗之異味,經查污染來源為振達行,該作業場址從事食品製造業(產品:麵腸),疑因廠區儲水池底部有裂隙致廢水滲流致廠區外之水溝致污染。4.上開污染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依法告發,並要求業主儘速檢修改善。5.以上內容及事實經親認無誤後簽名。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一四六四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1579巷橋下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