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邱進山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邱進山牧場

文號
30-113-030006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4/03/19
違規日期
2024/01/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牧場地址:宜蘭縣三星鄉行健段417、418及420地號土地,下稱該場),經查該場於112年11月17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88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670mg/L,最大限值:6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並限期改善(改善期限:113年2月29日前)在案,惟該場於113年1月2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28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170mg/L,最大限值:600 mg/L),於改善期限內其水質更形惡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57之1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60001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行健段四一七地號,行健段四一八地號,行健段四二○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三星鄉培英路368巷17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