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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文號
30-107-050061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05/29
違規日期
2018/03/3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185,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工程屬一級營建工地,未依規定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即逕行開工,已違反相關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一五一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統一編號
1061738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