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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1/11/04
- 違規日期
- 2021/04/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11月3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 (建工校區藝文中心及行政大樓穿堂空間建置統包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0年4月14日(110)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35號拆除執照、110年4月29日(110)高市工建築字第01010號建造執照),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並完工,且已繳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10E5Z051-1)在案,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一三五之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135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