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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20048
- 處分日期
- 2021/02/23
- 違規日期
- 2019/06/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7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室,會同調查有關新北市鶯歌區三鶯段96地號非法棄置案廢棄物產源一事,通知貴公司員工謝維謙到案說明,經查該二廠使用治具測試印刷電路板,並於105年11月9日將報廢治具交予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鉑登有限公司清除及處理,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二ㄧ鄰興邦路四三巷一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新生街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