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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年廠

文號
40-106-01001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1/24
違規日期
2016/12/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04年1月至105年11月期間廢活性碳隔季每月申報產出量及產品印刷電路板每月產生量,已逾該廠經核定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10%,顯有產品產量擴增及廢棄物數量增加情形,惟未依規定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而仍繼續營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日南里青年路一二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青年路123號
統一編號
2398394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