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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精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1-104-09022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9/11
違規日期
2015/07/1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罰鍰金額
NT$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請於104年10月7日前完成複驗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暨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更新街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實驗室
統一編號
7512790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