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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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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00002
- 處分日期
- 2023/10/30
- 違規日期
- 2023/07/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下稱:環管署)112年7月18日督察貴公司發現,貴公司製程使用甲苯做為機台清洗溶劑,其產出之廢甲苯溶劑屬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代碼:C-0399),並於廠內設置廢溶劑蒸餾回收設備自行處理已回收甲苯。環管署依貴公司所提供資料計算112年1月4日至6月17日止,共自行處理6.4公噸之C-0399,因其實際或設計產量每年已達1公噸以上,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其他事業。貴公司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北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永豐里工業北路1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