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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楠通運有限公司

文號
21-106-110015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03
違規日期
2017/09/2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86年5月出廠的263-**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06年9月26日行經本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與新北街口(往高速公路方向),經嘉南柴油車排煙聯合稽查-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6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2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甲智路一四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二段與新北街口(往高速公路方向)
統一編號
165460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