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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46
- 處分日期
- 2024/08/20
- 違規日期
- 2024/07/12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6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善化廠從事化工業,本局113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善化廠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載藥劑量:磷酸鹽(許可值:0.001~0.035Kg)、尿素(許可:0.01~0.17Kg)及氯化鐵(許可值:0.05~0.045Kg),惟現場發現113年1至113年6月使用量皆小於許可登載最小量。廢(污)水處理設施砂濾器(T01-10)反洗週期許可登載為手動反洗,惟現場紀錄為壓差大於1KG自動逆洗(每天),並未執行手動反洗,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與許可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本局於113年7月2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497),限期改善至113年7月30日,本局於113年7月31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二十一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小新里小新營34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