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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4/13
- 違規日期
- 2020/11/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缺失達2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堆置逸散性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缺失記點10點。(二)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缺失記點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一八五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中興路185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