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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1-02000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2/02/16
違規日期
2021/10/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土石方堆置,經量測堆置總體積達500立方公尺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作業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環河街一二六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二路300之6號
統一編號
8979164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