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4-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違規日期
- 2024/12/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6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捷段24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頂技工業有限公司-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員工正於該址後方露天燃燒木材,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經判定可排除水蒸氣干擾情形,造成空氣污染,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頂僑巷四弄一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文工一路298巷91號對面工地後方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