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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40007
- 處分日期
- 2021/04/09
- 違規日期
- 2020/07/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堆置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砂、碎石及磚等物質),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8點影響防制效果:1.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堆置區:阻隔牆高度未達實際堆置高度1.25倍,記4點。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鋪設混凝土,惟路面有色差(表面因沙土等粒狀污染物附著,造成與乾淨路面有顏色差異之情形),記4點。3.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本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二段三八八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3段192-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