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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7-09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9/19
- 違規日期
- 2018/08/02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管制編號:L9200808)領有鉻化物及氰化物核可文件(文件號碼:055-19-J0096、046-19-J0037),文件登載之負責人為廖雪娥、地址為本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36-2號,經本局於107年8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分別於106年11月27日取得工廠變更登記(變更負責人為陳燦輝及門牌整編變更地址為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726巷50號),及106年10月19日取得公司變更登記(變更負責人為陳燦輝)與107年3月27日取得公司變更登記(變更地址);查貴公司自上開最後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工廠、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已逾60日未提出前揭毒性化學核可文件變更申請,核有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款暨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35條第9款及「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七二六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