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20007
- 處分日期
- 2017/02/03
- 違規日期
- 2016/12/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污染源操作中,稽查時發現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001)壓差值為18mmH2O(許可證登記為30~100mmH2O)。(二)吸附設備(A002)壓差值為1mmH2O(許可證登記為10~50mmH20)。(三)洗滌塔(A003)壓差值為0cmH2O(許可證登記為1~5cmH2O)及流率為450L/min (許可證登記為200~380L/min)。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安里工業六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六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