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純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34-106-020003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2/07
- 違規日期
- 2016/12/19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於現場貯存之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三氯甲烷、甲醛)容器、包裝及運作(貯存)場所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二二號七樓之七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
- 統一編號
- 23864230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