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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9/10
 
            
            
                
- 違規日期
 
                - 2024/08/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該企業社承攬清理公務機關修剪樹枝後產生之廢樹枝樹葉,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並保存三年。2、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資料,該企業社承攬非列管事業所產出之廢樹枝樹葉清理業務,未依規定申報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二九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