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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0/16
- 違規日期
- 2023/07/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原領有熱浸鋅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至112年3月13日止,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5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失效,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應取得M01操作許可證等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以符合法令規定。限改日期:113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彰濱東八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彰濱東八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