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北市
  3. 力揚停車場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通安營業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力揚停車場設備股份有限公司通安營業所

文號
41-110-113156
裁罰機關
臺北市
處分日期
2021/11/26
違規日期
2021/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之停車場地面,未依規定清除。 (煙蒂,塑膠袋,飲料杯)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通安街六六號旁空地
違規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通安街73號對面(通化段四小段525地號)
統一編號
4240451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