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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1/02
- 違規日期
- 2023/09/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第2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門市應於112年9月2日完成自動監測(視)設施設置。經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門市仍未完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第2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6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40001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林森里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四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市東區林森里忠孝路三四六巷二一、四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