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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2-120129
- 處分日期
- 2023/12/07
- 違規日期
- 2023/10/29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0月29日派員至平鎮區南豐路161巷16號稽查,該址係臺端所經營之山仔頂親子休閒釣蝦場,於周界可聽得擴音設備產生之噪音,後至店內勘查,稽查時營業中,是時見有顧客使用卡拉ok設備進行歌唱行為 ,經查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逾晚間22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里南豐路一六一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南豐路161巷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