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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畜牧場

文號
30-106-10000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7/10/06
違規日期
2017/03/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畜牧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079-01號) ,稽查時現場作業中,廢水調整池設有一管線(閥門開啟),經現場確認可將廢(污)水由該管線排放於該場後方溝渠,查該管線未登載於許可證(文件),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圳岸腳段六一九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圳福里千歲街一○九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