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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龜山區長庚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文號
10-112-05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5/18
違規日期
2023/03/1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罰鍰金額
NT$3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水土保持設施(臨時兼永久性滯洪沉砂池)施作內容及配置未依審查通過之環說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興路一四六號五樓之一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8巷2-2號(公西段14-1地號等48筆土地計畫範圍)
統一編號
8217359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