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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高科技廠

文號
40-107-09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9/04
違規日期
2018/03/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按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7月30日派員稽查暨本局107年8月8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廠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107年3月申報產出量為8.02公噸,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最大月產生量(4.5公噸)之10%以上,惟未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五和里八德二路一六八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八德二路168號
統一編號
7594082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