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6-090006
- 處分日期
- 2017/09/14
- 違規日期
- 2017/08/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11日進行稽查,貴公司設有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屬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稽查當時現場(M01)製程操作中,該製造程序操作許可證於106年5月5日屆滿已失效;另經查該程序許可證於本縣環境保護局申請展延在案,惟未於3至6個月內提出申請,應於許可屆滿日起停止操作。查察該公司106年6月至7月份操作紀錄內容,顯為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四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斗工六路4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