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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4/13
- 違規日期
- 2024/01/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8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台61線與苗140線前300公尺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LAG-929(子車:81-UJ,司機:吳仁傑)載運營建混合物(R-0503),現場行為人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112-410701201),其產源為旭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稱:倉和股份有限公司-(112)桃市都建執字第會龜00541號新建工程)產出之營建混合物,處理地點為榮新土石方資源堆置場,經新竹市政府查詢回覆,查無上述車輛進場之紀錄,故上述行為人所提供之遞送三聯單證明文件,係屬無效之證明文件;另查貴公司所裝置之即時追蹤系統(GPS)當日並無軌跡訊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蟠桃里建國路二段一九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台61線與苗140線前300公尺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