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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興業社

文號
30-105-04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6/04/29
違規日期
2016/03/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廢水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局於105年3月24日16時12分派員前往烏日北里里太明路成豐巷50之28號稽查,查獲臺端經營之原金興業社未依規定取得本局核發之貯留許可文件逕行廢水貯留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命廢水製程全部停工。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北里里太明路成豐巷五○之二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北里里太明路成豐巷50之28號
統一編號
5265675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