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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36
- 處分日期
- 2018/03/22
- 違規日期
- 2017/10/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灰鐵鑄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0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查核貴公司每日原料、燃料、產品紀錄表及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發現其106年10月1日至23日灰鐵鑄造程序使用原料作業計13天,然同期間貴公司A001旋風分離器及A003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僅操作4天,其餘9天未操作,顯未依M01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然貴公司業於107年2月7日提出申請停工歇業,且經本局派員現勘並於107年2月21日核准註銷貴公司原領有之M01操作許可證在案,爰本局不另予已要求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五福西路二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五福西路二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