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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8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8/13
- 違規日期
- 2023/06/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8月3日派員查核,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上登載活性碳更換頻率(152日/次)更換活性碳,經本府告發裁處並限期於112年4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環保局於112年6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最近一次更換活性碳時間為111年10月5日,期間皆有正常運作,至查核日共178天未有更換活性碳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四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44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