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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4/10/17
- 違規日期
- 2024/09/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09月05日至貴公司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六x區七x段3x3地號土地(圍牆內)堆置廢棄物,未妥善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裕農街二九六巷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裕農街二九六巷五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