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080013
- 處分日期
- 2023/08/14
- 違規日期
- 2023/06/2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接獲民眾陳情前往稽查時,發現台端所有工廠正排放一股混濁帶有油污廢水,現場採集水樣送驗;經會同台端進廠稽查,台端係從事雞肉烹煮加工,屬食品製造業,產生之廢水經1套油水分離槽處理後排出,並表示每日清潔1次,惟該股廢(污)水仍混濁帶有油污,顯見處理效果不佳,造成污染影響水體品質,查台端所有工廠位於鳳山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三六巷一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三六巷一之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