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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1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1/04
- 違規日期
- 2018/10/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漆料化學製造程序-塗料製造程序(M01)」之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19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製程成品防焊油墨產量(產能)達201,933Kg,依許可證核定A003吸附設備更換週期應為11,057~15,077Kg-產品/次(頁次9/17),按貴公司107年1月至8月產能應更換13次活性碳,而貴公司上開期間僅更換2次(107年3月24及6月16日),查獲貴公司更換活性碳週期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太平里新農街二段二○九巷一六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太平里新農街二段209巷16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