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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1-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4/14
- 違規日期
- 2022/02/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9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111年2月27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確認改善情形,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有廢(污)水排放情形,會同貴公司人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並送驗,檢驗結果BOD72.8mg/L超出放流水標準(50mg/L)、大腸桿菌群9.7*1000000CFU/100ml超出放流水標準(3*100000CFU/100ml)且有惡化情形(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水質3.9*1000000CFU/100m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9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四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魚池鄉水社村中山路四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