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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10-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9/15
- 違規日期
- 2021/03/08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新北市瑞芳區明燈段446地號旅館新建工程環境影響明書」開發單位,審查結論經新北市政府106年9月12日新北環規字第10617936401號公告在案。本局執行監督作業時,經查未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情形如下:(一)查本案基地已於110年2月2日開始出土(2月2日、2月3日、2月4日有出土紀錄),並將土石方運送至臺北市華冠土資場,惟現場未提供載運土石方GPS軌跡資料,未依本案環境影響明書審查結論承諾事項彙整表項次5,切實執行。(二)查本案基地內地表裸露未覆蓋防塵網且無任何施工機具。未依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 8-1頁載「…施工階段…應於裸露地表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切實執行。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明燈段446地號(頤瑞老人長期照護中心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