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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12002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12/09
違規日期
2015/06/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限改日期前提出上開工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逾期未提出,視未改善完成,本府將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7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8-030023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福興村學府路七七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大村鄉黃厝段529、530地號
統一編號
2077195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